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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6]107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于 2016年 9月 20日前 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提交材料份数在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基数上各增加一份。

另请之前已通知的2010年度立项课题负责人(具体请见附件2)于 2016年 6月 22日前 提交相关结题材料,提交材料份数请在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基数上各增加一份。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邮箱:zhough1068@163.com

附件1:2011年度教育部项目清理.zip

附件2:2010年度教育部项目清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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