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教科规办〔2016〕1号《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教科规划办要求,现将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2016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省教科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申报名额为5项。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只需电子稿)和“国评”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在省评基础上整理出国评材料上交全国教科规划办。
1.“国评”材料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省评”材料要求
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各单位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再将同一单位的课题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16全规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 2016年 4月 25日 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截止时间:由于限额申报,省教课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申报名额为5项,请准备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于4月6日下午5::00前和排序的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学校科研处(行政楼南楼305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按照“省评”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zhough106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科研处将组织专家根据给定项目限额数对我校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我校拟推荐的项目。
四、其它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详见附件。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