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公众人文社科素养,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1、申报内容:①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通俗理论读物;②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普及读物;③宣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通俗理论读物;④反映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在浙江实践的理论与实践的普及读物;⑤有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用类社科普及读物;⑥富有浙江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通俗读物;⑦注重提升人文社科素养、雅俗共赏的人文社科普及作品;⑧关于创新社科普及宣传渠道、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2、申报要求: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应体现主旋律,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富有哲理和情趣,为公众所喜爱。社科普及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一般应为科普著作或读本(字数不少于4万)。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必须是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已经完成但尚未正式出版的社科普及类书稿。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内容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列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范围。
1、社科普及课题分三类: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000元。达到课题立项标准而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分两类:全额资助项目和部分资助项目。
(1)资助要求。申报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的科普读物,经专家评审为全额资助项目的,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出版,同时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经专家评审为部分资助项目的,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立项一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部分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5000元,出版后一次性拨款。书稿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20册样书。
(2)申报条件。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报,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1、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2、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两份)、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学校科研处305室。愿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请另附纸说明一份,并由所在部门签章,在课题申报时一并送交。申报出版资助项目的同时递交书稿三部(匿名、评审后书稿不退回)。上述申报材料请附件下载填写,复印一律使用A4纸。
3、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已承担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6年的社科普及项目。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有关事宜联系人:周桂华;电话:88341290 或1398950809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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