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3]115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1、主要资助具有副高以下职称的教师申报的项目,重点是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2、由于校级项目主要起扶持作用,因此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厅市级项目、已同题主持厅市级及以上项目、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等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项目。
二、为进一步提高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完成质量,鼓励产出较高水平科研成果,校级立项科研项目如果其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其为校级重点项目,并给予经费资助。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北大图书馆出版)发表论文。
2、项目负责人申请并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
3、项目研究期间,理工类校级项目负责人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人文类校级项目负责人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三、申报材料:《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和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理工农医类项目(基础理论与应用类)电子文档请发lixr@usx.edu.cn、人文社科类项目电子文档请发zhough1068@163.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
请各部门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评且排序后统一报科研处。另外,2015年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等其它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有关事项联系电话:88341290,联系人:李新荣,周桂华。
2015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