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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

      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09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三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全省共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式2份;

      2、《活页》1式11份;

      3、佐证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专著和论文复印封面和目录即可);

      4、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及论证活页(11份)。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请附件下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四、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电话:88341290 邮箱:zhough1068@163.com

      第三期之江青年申报表、活页.doc

      之江学者申报汇总表样表.xls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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