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行动计划”第三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全省共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3、佐证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专著和论文复印封面和目录即可);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及论证活页(11份)。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请附件下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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