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教学工作
  • 学院概况
    • 学院介绍
    • 学院领导
    • 机构设置
    • 百年师范
  • 师资队伍
    • 小学教育系
    • 心理学系
    • 学前教育系
    • 体育系(公共体育教学部)
    • 荣休教师
  • 专业建设
    • 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
    • 体育教育
    • 应用心理学
  • 学科建设
    • 一流学科
    • 项目申报
    • 科研成果
    • 学科建设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信息
    • 教学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教改项目
    • 课程建设
    • 教育见习实习
    • 毕业论文
    • 精品课程
    • 文件汇编
  • 党建工作
  • 学工在线
  • 社会服务
    •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 绍兴市心理学会
  • 专业认证
  • 下载专区
      ·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优入团...
      ·   教师教育学院第十三期“祖楠班”拟推荐...
      ·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论文(...
      ·   教师教育学院第十三期“祖楠班”拟推荐...
      ·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单项奖学金评...
      ·   关于2025届绍兴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
      项目申报

      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08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处)、基层学术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2016年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包括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研究年限为3年。“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政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一般选题”主要是开展对教学内容中的理论问题研究,资助经费1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2)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应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申报者应为思政课建设有关负责人。

      (2)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把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3)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组成人员开放,既包括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校内外其他学科专家和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政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本省(区、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为单位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原则,根据申报名额(附件2)和上述基本条件组织遴选,由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2.“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不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3.“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 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每省(区、市)申报2项,由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4.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5.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重点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一般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请填写《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

      6. 2016 年1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不受理个人申报。

      7.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在相应的《申请评审书》中,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8.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年 3月 4日 ,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随后申报者于 2016年3月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学校科研处。请各申报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版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zip


      上一条:关于寒假期间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的特别提示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校址: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  |  邮编:312000  |  电话:0575-88342095  |  传真:0575-88315325
    浙ICP备07005811号  |  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