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2015年绍兴市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并在一年内完成的课题;
2.2015年前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中未完成的(规定两年完成或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或申请延期的课题;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关于××课题延长一年研究的请示”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课题研究的单位,请写好“关于××课题(须注明立项年度及编号)中止研究的请示报告”。如没有请示报告,又没有研究成果,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高校类课题负责人向有关高校科研处,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等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结题汇总表(电子稿)。
2.确定“优秀结题”(一般要求相关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活动中交流过)、“结题”、“不予结题”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结题”比例不超过50%)。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各类课题负责人于 2016年 3月 25日前 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行政楼305室)。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的课题成果。由高校科研处通知有关课题负责人。
(三)评优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参加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课题需要交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6份(其中3份不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每份“成果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不超过50页)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优秀科研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电子版)。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邮箱:zhough1068@163.com
绍兴市教课规划课题结题评优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