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推动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系(教研室)活动管理,充分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和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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