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小学教育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根据《小学教育(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小学教育专业(祖楠班)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院将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7日组织2023级127名学生(外加1名2022级补修学生)开展为期两周的教育小实习。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小实习目的
通过深入观察小学课堂教学组织实施过程、学生学习方式、班级管理、少先队与班队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深刻体悟小学课堂教学艺术和教育管理智慧;通过亲身实施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班级管理与少先队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亲身组织实践1-2节诊断课,诊断自己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管理及教师技能基本功,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涵养小学教师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怀。
二、组织领导
教育小实习工作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小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奇扬副院长,组员:赵忠平、郑梦雪、王傲雪、周炜琛等。
三、小实习内容
1. 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关于学校发展情况与教育教学改革现状的介绍。
2. 听取指导老师关于教学准备、实施、巩固、反思的教学工作内容及教学经验的介绍,了解备课、上课、批改与辅导、反思与研讨等工作内容与基本方法。并观摩8节左右语文、数学、班队活动等课程的课堂教学。
3. 听取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关于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内容及班级管理经验的介绍。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与组织少先队(班队)活动的过程中,了解班级管理的工作内容与基本方法,适时做好师生与家长的教育访谈。
4. 利用课堂或课后服务时段开展1-2节课的教学活动。
5. 本次小实习,上午听课观摩为主,下午写好观摩体悟,适当安排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少先队)工作的经验介绍,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现状的报告;初步参与课堂教学工作、适当安排随班管理学生与作业批改等辅导工作。
6. 本次实习结束两周内,按专业方向做好教育小实习后的集体研习交流工作,分享各组实习经验,交流个人实习体会。
四、小实习任务
小实习期间,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教育小实习计划。(2)撰写1份教育家精神阐释,谈谈心中对教育家精神的理解和看法。(3)听课至少10节,并撰写听课记录。(4)参与、观察教研活动,撰写1份教研活动观察反思报告;(5)观察和反思课堂教学,根据学科方向撰写1份课堂教学活动设计与反思。(6)观摩少先队或班级活动,撰写1份少先队(班队)活动设计方案。(7)结合小实习的教育实践体验,从师德践行、教育理念、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和综合育人能力等维度撰写教育小实习的总结报告。
五、小实习要求
1. 听课前要熟悉教材,听课时要记好笔记,听课后要组织小组同学进行评议,认真分析与反思教学过程、以及教师处理教材与教学事件的方法。
2. 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与要求,自觉遵守实习纪律,严以律己,相互帮助。听从管理者的指导,服从分配,积极完成实习学校交给的任务。
3. 听从指导教师的教育和指导,虚心向实习学校的老师请教,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而有效地完成相关任务。
4. 实习期间,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办公场所的清洁与安静。
五、小实习成绩的评定
小实习的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学院带队教师分别评定,最终形成小实习成绩(百分制)。实习学校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考勤、听评课及参与教研活动、参与班队工作等情况进行评分;学院带队教师主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过程(开展不少于1次/周的过程性指导工作)和《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小实习手册》的记录内容进行评分。在小实习结束时,学生需将《2023级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小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分,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小实习手册》交给学院带队教师完成评分后,由各实习点学生负责人收齐并统一交至小教系周炜琛老师处。
绍兴文理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小学教育系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
2023级
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小实习分组名单(127+1人)
见习学校 |
带队教师 |
学生 负责人 |
总人数 |
班级 |
见习生姓名(首位为组长) |
阳明小学 |
金主任 |
杨运 |
白冰冰 |
32人 |
231班-语文(7人) |
第一组 |
白冰冰、姜雯欣、徐静、王嘉颐、沈吉滢、钱施羽、徐望博 |
232班-语文(7人) |
第二组 |
薛佳芮、张吴洁霁、朱晴雨、钱子怡、马川耿、曾佳静、陈秀娜 |
233班-数学(7人) |
第三组 |
王佳慧、章宇森、林欣怡、郑婷婷、陈佳妮、彭慧兰、陈志刚 |
234班-数学(6人) |
第四组 |
李奕勋、方涛、周泽宁、周轩、许航、徐杰 |
231祖楠班(5人) |
第五组 |
赵响(数学)、叶欣雨(数学)、王可怡(语文)、杜卓润(语文)、许恺琳(语文) |
树人小学 |
周校长 |
孙莹莹 |
俞凌飞 |
32人 |
231班-语文(7人) |
第一组 |
吴冉敏、蒋馨儿、何佩凝、魏珅楠、金佳、王俊凯、陈坚 |
232班-语文(7人) |
第二组 |
俞凌飞、丁逸秋、林子涵、王天米、郑恬、周沁怡、钱之怡 |
233班-数学(7人) |
第三组 |
金典、崔珈瑜、胡瀚文、陈佳瑶、张佳瑶、潘宣含、董樱子 |
234班-数学(7人) |
第四组 |
沈涵、李灵敏、赵涓羽、甘雨昕、李沂蔚、刘韵馨、李雨轩 |
231祖楠班(4人) |
第五组 |
郭梦炎(数学)、赵心怡(语文)、杨扬(语文)、王璐兰(语文) |
文理附小 |
张校长 |
孙不凡 |
张嘉宸 |
32人 |
231班-语文(7人) |
第一组 |
张丽萍、高圆、余子瑶、陆佳沅、裴昊、王子城、金欣烨 |
232班-语文(7人) |
第二组 |
阮心甜、张晨亮、姚敏、徐凯欣、林亿佳、林知冉、陈述 |
233班-数学(6人) |
第三组 |
张嘉宸、王逸、董萌萌、周芊彣、瞿诗婕、邵芮莹 |
234班-数学(7人) |
第四组 |
林忆嘉、陈欣妍、叶彤、龚微笑、刘静怡、余盈、姚腾 |
231祖楠班(5人) |
第五组 |
汤灵(语文)、宋丁丁(语文)、潘欣妍(语文)、许佳怡(数学)、赵泓宇(数学) |
塔山小学 |
任校长 |
张秋霞 |
赵佳音 |
31+1人 |
231班-语文(6人) |
第一组 |
赵文瑄、陈钧琳、陈清馨、麻睿、孔好妮、阮雨晗 |
232班-语文(7人) |
第二组 |
吴佳淇、姚轶欣、王雨晴、颜雨洁、邢裘毅、倪佳玮、李心怡 |
233班-数学(6+1人) |
第三组 |
叶雯欣、郎美优、裘佳红、莘泽慧、张力才、潘思凯、陈真言(22级) |
234班-数学(7人) |
第四组 |
赵佳音、陈馨慧、陈依婷、丁文茜、吕昊、卢靖妃、叶旋洋 |
231祖楠班(5人) |
第五组 |
夏唯一(语文)、傅浏佳(语文)、金豪(语文)、吴雅妮(数学)、王焱涛(数学) |
附件2:
2023级小学教育专业教育小实习成绩鉴定表
姓名 |
|
学号 |
|
实习科目 |
|
实习学校 |
|
实习班级 |
|
实习时间 |
|
小实习自我评价(对实践过程中的态度、听课评课、班级管理、参加教研活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实习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鉴定(对实践过程中的态度、听课评课、参与班级管理、参加教研活动等各个方面进行鉴定) 实习学校(盖章) |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分 |
教育小实习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 |
实习态度与考勤 |
20 |
|
听评课与教学参与 |
40 |
|
参与班级管理和少先队活动 |
20 |
|
参与教研活动 |
20 |
|
得分 |
|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带队教师评分 |
教育小实习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 |
小实习计划与总结 |
10 |
|
教育家精神阐释 |
10 |
|
听课记录 |
20 |
|
课堂教学活动设计与反思 |
20 |
|
少先队(班队)活动设计方案 |
20 |
|
教研活动观察反思报告 |
20 |
|
得分 |
|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综合评分 |
小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教育与心理学院小学教育系教育见习要求及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小学教育系师范生教育见习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教育见习是小学教育专业培养体系的有机构成,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师范生成为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引导师范生认同并完成教师职业角色转化的关键步骤,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力推手。教育见习原则上在省级教师发展学校开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教育见习实行学院、系部两级管理。学院成立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教学院长、系部主任及副主任、教研科负责老师、课程教师组成,主要职责如下:研究并落实见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研究见习中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全面统筹教育见习工作,协调院内各单位,为教育见习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见习质量监控工作,制定见习经费预算。
系部具体制定见习计划和工作细则,包括见习学校的分配、见习工作的内容等,并向学生公开。同时落实见习带队教师,选派见习组长,做好思想动员及各项见习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见习中存在的问题。见习安排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见习生因病或特殊原因等确需调整的,应当向学院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附相关证明),经系部审核、教研科审批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 具体要求
(一)见习生应自觉履行以下责任:
1.遵守我校和见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请假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见习学校和带队老师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带学生外出。
2.服从工作安排,尊重见习学校师生,悉心听取指导教师意见与建议,认真完成教育见习各项任务。
3.积极主动与学院、带队老师保持密切联系,注意个人安全。
4.见习生与见习学校的学生是师生关系,要时刻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和爱护学生,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5.见习生见习期间因病、 因事不能参加教育见习活动, 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
(二)学院带队教师应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教育见习前的准备工作,依据见习计划和见习学校安排,带领见习生前往见习学校参加见面会,协助见习学校落实具体的教育见习任务。
2.通过面谈、网络等方式,随时为所指导见习生提供咨询、指导,帮助解决学生工作与生活困难。
3.对教育见习活动情况开展不少于1次/周的督促和检查。
4.及时做好教育见习总结工作,认真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等,完成教育见习成绩鉴定及评分工作。
(三)见习学校及指导教师应做好如下工作:
1.结合见习计划,组织落实指导教师并安排适当的教学活动(如听课、教研等),认真指导见习生的教育见习工作,完成计划安排中的见习任务。
2. 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危险场所或娱乐性场所见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
3.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的见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见习中存在的学习、 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4.见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见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并负责撰写见习生评语。
5.见习期间若有见习生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等情况,见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可根据情节及影响大小,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其见习,并向学院带队教师反映情况,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