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今年7月初,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16】18号),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党委(党总支)会议等方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同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确保《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不留死角。
3.党群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部门工作会议、部门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等形式加强对《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同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请及时上报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