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如何学好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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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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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学习党章党规。学党章,怎么学?中央是怎么要求的?有哪些注意事项?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两学一做系列辅导第二课——如何学好党章。
中央要求:在“两学一做”活动中要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
要深刻理解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
要深刻理解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要深刻理解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要深刻理解党章增写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新内容和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新要求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理论修养、加强政治修养、加强道德修养、加强纪律修养、加强作风修养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共有过18份党章,有过8次修订,最新的党章经由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 | | | | | |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 | | | | | |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 | | |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
|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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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次章程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 本次章程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 本次章程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 | | | 本次党章修正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 本次章程修正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 本次章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
| | | | 本次章程把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把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本次章程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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