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划调整等原因,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补录梁志镁同学。现予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最后的录取名单以国家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求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3.公示时间为10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受理电话:0575-88340560。
专业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政治审核 (是否合格) |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 (是否合格) |
初试成绩 (A) |
复试成绩 (B) |
总成绩 (A*0.6/5+B*0.4) |
是否 拟录取 |
小学教育 |
105904567812274 |
梁志镁 |
是 |
/ |
383 |
77.5 |
77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