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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教党〔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6年01月07日 15:22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 点击:[]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学生、促进就业”的工作理念,坚持“家校联动、师生互动、分层分流”等原则,加强就业指导、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院毕业生就业层次和质量,确保就业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就业观念引导、形势政策宣讲、就业信息发布、职业素质教育、技巧技能培训、就业心理辅导等内容和方式,帮助毕业生了解形势,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提升能力,克服和避免择业过程中的盲目性,实现理性择业,积极就业。

三、基本情况

我院2016届共有毕业生187人。其中小学教育专业 145人;学前专业42人;男生12人,女生175人。生源地分布情况:绍兴地区46人;浙江省内(除绍兴地区)140人;浙江省外人数1(内蒙古)

四、工作内容

1.就业形势教育

通过邀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专家来校举办形势政策报告,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了解专业发展前景,引导毕业生合理定位,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择业目标和就业期望值。

2.就业观念教育

引导师范类学生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择业观念,跳出公办师范招考和中心城市就业的观念限制,帮助学生从服务西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应征入伍、考研、自主创业等多渠道寻求实现自身价值的发展空间。

3.就业政策教育

辅导员要靠前做好宣讲工作,帮助毕业生充分了解大学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有关政策信息。同时,挖掘整理我院近几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宝贵经验,树立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入伍服兵役典型的风采展示宣传活动。

4.就业指导教育

充分利用“职前教育网络学堂”等工具,帮助毕业生准确认知、合理定位。通过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实施科学有效的教育指导活动,提升毕业生创就业能力。

5.就业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

要指导毕业生收集、筛选、分析和处理需求信息,关注行业发展,结合学生就业取向,有针对性地进行用人单位的走访工作,拓宽信息来源途径,为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

6.就业典型的挖掘和宣传

成功就业的校友是学校宝贵的信息资源,要建立优秀校友信息库,形成资料档案,邀请校友回校讲解,分享就业经验。

7.就业特殊群体帮扶

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跟踪指导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通过单独谈心、个体指导和重点推荐的方法,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帮助他们树立求职自信心,悉心指导,帮助他们顺利择业和实现就业。

8.心理健康教育

了解毕业生求职中遇到的困难,关注重点人群的心理状况,深入细致地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排查结果要认真分析,做好预案,对“重点”学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9.就业安全教育

切实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安全防范与鉴别是非的能力,防止传销等各类就业陷阱;加强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鼓励引导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和处理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五、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启动阶段(201510-学期末)

1.学院组织举行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动员大会。

2.启动校内外专家为我院2016届毕业生进行教师招考形势、应对策略的系列讲座。

3.辅导员及时收集整理就业政策,发布更新就业信息,挖掘整理我院近2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典型,收集整理优秀校友信息,同时关注毕业生心理状况、掌握思想动态,重点关注特殊学生就业。

4.院团委和各毕业班党支部要根据各自实际,召开就业主题的团日活动和支部活动,营造就业氛围。

5.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做到毕业班家长联系100%工作,形成就业合力。

6.导师要利用熟悉行业的优势和联系毕业生方便的优势鼓励学生就业。

7.启动开展优秀教案、简历设计等比赛营造就业氛围。

8. 学习校发就业指导手册。

(二)推进阶段(20162月下旬-6月中旬)  

1.学院安排毕业生集中教育系列活动。

2.鼓励全体毕业生参加生源地招考应聘,同时安排研究生面试辅导、教师招考培训讲座等不少于3场。

3.严格请假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宣传,邀请积极就业的校友3人回校交流。

4.关注特殊学生就业,启动教师党员结对帮扶工作。

5.设定就业意向单位和目标单位,启动就业工作月报、周报制度,其中周报于4月中旬开始。

6.争取毕业前达到,校优以上毕业生80%就业;毕业生党员80%就业;院优毕业生50%就业。8月底前达到校优以上毕业生100%就业;毕业生党员100%就业;院优毕业生100%就业。

(三)总结阶段(6月下旬-12月下旬)

1.未就业毕业生家长2次联系。

2.特殊毕业生有就业目标单位。

3.安排好暑期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4.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附件:教育学院党员教师与2016届毕业生就业结对名单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党总支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上一条:绍教党[2016]2号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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