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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教党[2016]2号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6年01月15日 15:36 教育学院党总支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现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情况,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明确如下。

一、总体责任要求

坚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学院党总支对全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负全面责任,做到加强领导、主抓直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严管理干部、从严要求自己。各党支部及各科室要按照职责,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与日常工作一起推动、一起落实。

二、领导责任

 

 

 

学院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陆仲坚: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工作;负责行政、外事和创收;分管院综合科;联系小教专业教工党支部。

对全院行政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小教专业和学前专业教师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负责的院综合科职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院长周建平: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科、科研、人事和财务;分管教师教育基地;联系小教专业。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小教专业和学前专业教师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副院长李黎:协助院长工作;负责本科教育和资产设备。

分管院教研科、教师服务中心;联系学前专业;协助院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负责院教研科、教师服务中心职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总支副书记(纪检组长)陈红: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学生、招生就业和平安校园;分管院学生科、分团委、分工会;联系学前专业教工党支部;协助院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任务;对负责的院学生科职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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