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第五届“励志之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大学〔2026〕1号)要求,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下发了评选通知。
经本人申请,学院“励志之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审,推荐应用心理学222班吴佳容(学号:22121223)、应用心理学221班刘妍丽(学号:22121112)参评校第五届“励志之星”奖助学金。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为4月23日-4月2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科魏越尔老师,联系电话:0575-88348961。
教育与心理学院学生科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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