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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临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103名

2022年05月22日 18:54  点击:[]


为满足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会计,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新教师10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会计岗位除外)。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会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4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415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4158—41917时。

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详见《2022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临海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24229—42517时。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2425日上午前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招聘计划为1-3人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1.5(其中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18人)。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2427日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5119—514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会计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2514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计划数1-2个按1:3、岗位计划数3-5个按1:2、岗位计划数6-7个按1:1.7、岗位计划数8个及以上按1:1.5

会计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办法。

面试前,临海市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资格复审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37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相关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70%;其他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会计岗位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八)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20227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九)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前要求相关对象于20227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十二)择岗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录)用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工作需要,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聘(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办理聘(录)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办理聘(录)用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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