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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的省级科技项目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处):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182号]》 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限和范围

2011年及以后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到目前为止续存的各类省级创新载体。

2、呈交方式和要求

(1)我校已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请见附件2)。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格式,凭验证码登录“浙江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网址见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www.zjkjt.gov.cn链接,系统将于2014年11月17日上线运行),补充填报并提交科技报告,同时上传与备案验收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稿。验收材料电子稿原则上采用WORD文本,文件名用完整项目名称。需要多个文件上传的,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备注相关内容,并压缩上传。呈交系统登录验证码通过手机短信息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

(2)我校各类省级创新载体(请见附件2)。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格式,凭验证码登录“浙江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呈交2013年度科技报告。以后在每年2月底前呈交年度科技报告。呈交系统登录验证码通过手机短信息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

(3)请我校尚在实施的有关省级科技项目负责人按上述(1)要求提交相关内容,并通过科技报告审核,持打印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方可组织验收。验收后无需再提交纸质验收材料备案。

3、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按要求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自审和呈交工作,确保科技报告质量。为方便大家提高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请通过浙江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首页的“学习培训”在线浏览学习(科技报告格式样本见附件1)。如果2014年11月17日尚未收到验证码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可向本通知联系人索取。联系人:葛慧丽 吕跃华 ,联系电话:0571-87054076,87050607。

4、呈交科技报告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张晓莺,电话:88341290,88341272。

省科技报告通知附件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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