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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4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及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敦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另行要求)。

2.检查内容。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3.检查方法及上交材料。实行自查方式,统计课题成果并填写汇总表,根据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一并发往:zhough1068@163.com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29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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