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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具体请附件或国家社科规划网下载)。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所变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5月份。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三、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国家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五、从2016年开始,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六、全国社科规划办加强对各指定出版机构推荐申报情况的考核,推荐申报质量较高的,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七、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5月20日前。

八.上交材料包括:申报书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介绍》活页一式5份、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另加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及电子光盘1份(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方面与去年要求相同。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电子邮箱:zhough1068@163.com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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